据悉,存量土地处置不仅涵盖招商引资、产业准入、征地拆迁、规划调整等多个环节,而且涉及行业部门、用地企业、市县政府等多个主体。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方面,严格用地计划管控,按照自然资源部2024年土地利用计划要求,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结合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新增建设用地净增规模以及各地存量土地处置情况,合理科学配置各地用地计划。
在加快批而未供土地供应方面、保障新增项目落地上,优先考虑利用存量土地。推动工业领域用地实施“标准地”供应,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和时间成本,实现“拿地即开工”。实行精准供地,推进招商、征地、供地、建设和监管的全流程有机融合,提高项目引进、选址、供地精准度,推行供地方式改革,通过事先作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以供地模式、服务模式创新促进更多高质量项目落地,从源头上预防新增批而未供土地。
《方案》将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市场参与的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各种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举措,在全省推广应用。(蒋文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