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工程项目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二(二次)公开招标

   日期:2024-06-14     浏览:86    
核心提示:招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工程项目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二(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招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甘肃省分行工程项目审计服务项目标包二(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采购2家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单位为邮储甘肃省分行提供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及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具体如下:

序号

标包内容

估算金额

(服务费)

中标人数量

份额

服务期限

标包二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80万元

2家

第一名:60%

第二名:40%

两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2.3.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承担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标包二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类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或审计成果文件定案表。

2.3.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固定专职持证人员。(标包二要求专职人员具备由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缴纳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2.4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4.1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两年由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2投标人须提供半年内(2023年10月-2024年3月)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4.3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4.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4.5不接受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4.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圆整】(¥【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子缴费【缴纳400元】。。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4.3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扫描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唱标会议,唱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手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便核查。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邮 箱:zbgstb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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